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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为彻底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各类隐性风险、存量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燃气市场环境,筑牢全社会燃气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我市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液化石油气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主动监督、踊跃举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经营“黑窝点”
1.未取得燃气经营、充装许可,擅自在居民住宅、车库、仓库、地下室、闲置厂房等场所,私自开展液化石油气储存、倒灌、分装、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
2.合法燃气经营站点超范围违规经营,擅自为无资质人员、非法窝点提供气源、纵容非法经营的行为。
(二)违规使用“黑气瓶”
1.违规充装、流通、使用报废、超期未检、翻新改装、无溯源二维码、非自有产权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存在气瓶超量充装、私自改装钢瓶、伪造检验合格标识等违规行为。
3.在液化气中违规掺混二甲醚等杂质,存在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经营行为。
(三)无证流动“黑气贩”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使用普通三轮车、面包车、小货车等车辆流动兜售、上门私售液化气(全市统一规范、带有安全标识的配送专用小黄车除外)。
2.挂靠正规燃气企业,私自跨区域经营、倒卖气源、脱离企业规范管理的违规经营行为。
(四)无证无资“黑运输”
使用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面包车、普通货车等车辆违规运输液化气钢瓶,存在无专业押运人员、无安全警示标识、超载运输、密闭违规运输等隐患行为。
(五)企业及用户其他违法违规隐患
1.液化气充装站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落实气瓶溯源、进站安检、规范充装等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
2.餐饮场所违规大量存放钢瓶,在地下室、密闭空间违规用气,存在私接三通、软管超长、报警装置失效、通风不良等重大安全隐患。
3.燃气经营企业存在强制换瓶、捆绑销售灶具等不合理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二、法律提示
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需真实有效,尽量注明具体地点、涉事人员、车辆信息、违规时间,可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2.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全力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虚假举报、恶意诬告,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713-2915996、0713-2950383
2.举报邮箱:ranqiban163@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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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