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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第56号)
为保障“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全市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外出活动
当前国内各地均为新冠肺炎疫情的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建议广大市民不带病旅行,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鼓励市内游玩、省内旅游。出行前关注目的地疾病流行状况,出行期间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主动配合当地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做好个人防护
建议广大市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行为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外出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集体就餐时做到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广大市民外出时,应随身备用防护口罩,尽量减少去往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并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扫码测温;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
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发热门诊、急救中心、个体诊所、药店、社区等“哨点”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扫码、测温、登记、报告等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等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报告及转诊制度、患者管理制度,对发热病人要实施“1+3”检查,即必查核酸、查抗体、血常规和CT。市场监管、商务、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坚持做好海产品、肉品生产经营和冷链物流各环节的风险排查,加强对交易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物流运输等重点场所的产品、外部环境及从业人员的监测管理,坚决消除各类疫情输入的风险隐患。节日期间继续做好南美冻虾、巴西鸡翅及冻带鱼等相关批次产品的排查。
四、落实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要适度限制人员数量,减少人群聚集。市内旅游活动场馆、景区要认真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落实景区内密闭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采取线上预约、智慧引导、分时段或间隔进入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实名制登记,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及时发布景区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火车站、客运站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要立即落实临时监管措施,并及时向市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理。养老机构、看守所、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每天明确一名领导带班,值班值守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与市防控工作指挥部保持沟通联系。值班值守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有关情况,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