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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和麻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工作,完成8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升级改造,4家无组织排放企业整治;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建成了“蓝天卫士”秸秆禁烧自动监控系统;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了城区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建筑扬尘施工管控,制定落实进城货车绕行方案措施。军运会期间,我市以石材行业为主的150余家企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停产、限产、减产等管控措施,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水质提升;针对举水1-2月不达标问题细化方案,综合施策,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出水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要求;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入污水处理试运行,规划区内污水主管网全部铺通,接户管网完成了80%以上,居民生活污水可以直达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治停养441户,取缔水库投肥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对市乡两级10个饮用水源进行了整治,划定了12个“百吨千人”饮用水源。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消除农村面源污染以及有害垃圾对土地的污染。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核定我市超筛选值农用地下一阶段安全利用的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9”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核实的1个挂牌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是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牵头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的信访件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16年第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7个信访件和26个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交办的31个信访件,已办结25个,认领的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了27个,其余均在按照时序推进整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交办的4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的7个问题已有4个完成整改。
五是全力开展 “雷霆行动”。2019年黄冈市下达“雷霆行动”工作,涉及我市违法排污企业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10项任务,通过各牵头部门的共同努力,“四个三”中的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两年提前完成三年任务,“雷霆行动”6项工作全部完成。
六是强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照黄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攻坚战行动15个问题以及2019年麻城市147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任务清单,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压实责任抓整改。2019年,黄冈生态环境攻坚战行动15个突出问题已完成7个,麻城市147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完成113个,其余均在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
七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19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37ug/m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72 ug/m³,优良天数比例达78.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削减二氧化硫1483.52吨、氮氧化物1213吨、化学需氧量1262吨、氨氮45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100%,举水、巴水水质稳中有升,水质总体趋好,全市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主要农业区土壤总体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八是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一是紧盯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改。黄冈下达的20家违法排污企业整治销号资料已全部通过黄冈市局审核。二是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切实加大了处罚力度,全年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3件4人次,实施停产限产10家;三是所有处罚信息全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及时将结案信息录入到生态环境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系统填报率100%。四是认真办理群众环境投诉问题。全年接到“12369”电话投诉件82起,已处结79件,3件正在处理;电子邮件191件,已处结173件,18件正在处理;书信投诉11件,已处结10件,1件正在处理,回复率100%。
九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家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营造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环境。认真落实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2019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98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6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83个。
十是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一是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成每月一次的地表水共计4个断面监测和每季度一次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等常规环境监测任务;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完成率和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均为100%。二是加强环保宣教。在各种报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00余篇。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暨“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三是落实从严治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抓好精神文明、综治、创卫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有关部署和会议精神,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由金桥大道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连续自动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麻城市环境功能区的通知》(麻政发〔2016〕1号)文件标准及要求评价。
经全年连续监测,麻城市2019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1。
2019年1月-12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率为78.3%,监测结果同比上年同期SO2、PM2.5、PM10浓度降低,NO2浓度略微上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到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降水
2019年,我市设1个降雨监测点开展降水监测,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数32个,按降水pH值≤5.6做为酸雨城市评价标准,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6.89~7.52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7.13,属非酸雨城市,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三个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两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施,同步补充人工监测,对全市2条主要河流的4个监测断面,2座大型水库的2个监测点进行了监测。主要水体地表水水质状况见表2。
2019年麻城市主要水体6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Ⅲ类,其中Ⅱ类水体(断面)占66.7%、Ⅲ类水体(断面)占33.3%。举水陶冲村断面、许家湾断面、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Ⅱ类标准;巴河蔡店河村断面、举水郭玉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举水郭玉断面水质略有下降,其他断面水质保持稳中向好。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年,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施连续监测,同步补充人工全因子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评价,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详见表3。
五、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实施了麻城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昼间为57.1dB(A),夜间为48.3dB(A)。噪声声源主要来自生活娱乐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其次是建筑施工和机械加工等噪声。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见表4。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麻城市区交通噪声监测结果,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4.5dB(A),超过70dB(A)的标准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4.1dB(A),超过55dB(A)的标准值。各干线道路平均等效声级见表5。
根据地表水、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降水和城区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综合分析,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的优良天数百分率为78.3%;境内主要河库举水、巴水、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Ⅱ~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市未出现酸雨情况,与上年相比情况保持稳定;市区昼间夜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夜间质量等级“一般”,功能区噪声保持稳定。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