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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麻城7月8日电 当前,麻城市正处于抗洪救灾的关键时期,为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群众,发挥最大效益,该市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发出通知,严明抗洪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和经管人员要遵守“九个不得”纪律要求: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提高抗洪救灾款物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无故迟滞拨付、发放抗洪救灾款物;要如实上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受灾情况,不得虚报灾情或者骗取、冒领抗洪救灾款物;要规范管理,保证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不得平均分配,不得贪污、私分救灾款物;救灾款物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合理分配,不得擅自改变救灾款物用途,挪作他用;救助款物的发放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群众知情满意,不得伪造、变造、私设抗洪救灾款物会计账簿,不得隐瞒抗洪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经手管理使用救灾款物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得敷衍塞责、消极懈怠。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要依纪从快、从重追究有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管工作,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推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有力有序有效进行,为夺取抗洪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贡献。(夏曙黎)